網站12月27日發布公告,為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積極適應疫情防控新階段新形勢新要求,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保障促進中外人員交流交往,自2023年1月8日起優化移民管理政策措施。現公告如下:
一、有序恢復受理審批中國公民因出國旅游、訪友申請普通護照,恢復辦理內地居民旅游、商務赴港簽注。
二、恢復受理審批外國人申請普通簽證延期、換發、補發,停留證件簽發、換發、補發,居留證件簽發、延期、換發、補發。申請人確有緊急需求的,可循加急程序辦理。
三、恢復口岸簽證簽發,恢復執行24/72/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依法簽發臨時入境許可。
四、恢復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恢復簽發邊境地區出入境通行證。
五、逐步恢復陸路口岸(通道)客運通關,有序恢復陸路口岸、邊民通道旅客、邊民出入境,邊民通道按照有關規定恢復開通,依法實施出入境邊防檢查。
六、恢復毗鄰港澳口岸邊檢快捷通道,持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等符合條件的出入境人員可經邊檢快捷通道通關。
七、逐步恢復水運口岸客運通關,允許符合條件的水運口岸恢復客運班輪旅客出入境,試點恢復國際郵輪旅客出入境,依法簽發登輪、搭靠證件,對符合入境條件的外國籍船員依法簽發臨時入境許可。取消“不登陸、不登輪、不搭靠”管理措施。
八、繼續運行空港口岸重點貨運航班“綠色通道”、陸路口岸和邊境檢查站重點物資車輛“快速通道”、水運口岸“邊檢登輪碼”網上自助辦理等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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